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亲友、邻居之间用手机发送淫秽短信,罪否?

发布时间:2024年3月25日 来源:www.piccvianzh.com.cn

“同志,如果有几向我发淫秽的短信,你们管不管'”这是保安员碰到的一件新鲜事,正在保安室值班的丁鹏刚刚上岗,事情就来了。原来是小区里的胡女士,经常收到邻居发来的淫秽短信,到最后实在忍受不 了,便一个人跑到保安室,要求保安员协助她解决。在丁鹏的小区里, 有一个业主自办的交流网站,许多居民都会把自己的个人信息放到网上,本意是希望大家能够互相帮助,没想到被个别图谋不轨的人利用了。

而对这个新情况,刚刚当保安的丁鹏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,毕竟是“高科技”,搞不懂怎么处理。最主要的是大家都是邻居,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影响到小区的安宁。

提示:

亲友、邻居之间用手机发送淫秽短信,即使不牟利也可能构成犯罪。根据最高法院、最高检察院联合发布的《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、移动通讯终端、声讯台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,以牟利为目的,利用互联网、移动通讯终端制作、复制、 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电子刊物、图 片、文章、短信息等200件以上的,以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。手机属于移动通讯终端的一种。可见,以牟利为目的,利用手机发送淫秽短信200条以 上,即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。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以及上 述解释第二条的规定,可以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发送1000条以上,为情节严重, 可以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 并处罚金;发送5000条以上,为情节特别严重,可以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但是,用手机发送淫秽短信达到一定数量,即使不牟利同样会构成犯罪。上述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,不以牟利为目的,利用互联网或者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, 数量达到上述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二 项规定标准2倍以上的,以传播淫秽 物品罪定罪处罚。可见,即使不是以 牟利为目的,但是利用手机发送淫秽短信达到400条以上的,也会构成犯罪,只是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,而不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。根据刑法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,对于传播淫秽物品罪的,可以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
如果胡女士邻居的短信量达到一定程度,同样可能构成犯罪,作为小区的保安员,应当协同当地的派出所或是居委会,给予发短信的邻居一个警告,避免关系恶化,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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